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冷凍空調裝修甲級 學科
第13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 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 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 (1)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 (2)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 (3) 免除債務
- (4)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官方答案
(1)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賄賂指金錢、財物等不法報酬,不正利益則指財物以外足以滿足慾望或需求的好處,兩者都須與公務員職務行為具有對價關係。招待高檔餐飲、免除債務、贈送大額禮券,均具財產或經濟利益,可能構成不正利益;單純邀請參加開工觀禮,屬公開儀式與社交禮貌,未提供財物或特殊利益,較不屬賄賂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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