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冷凍空調裝修乙級 學科

第42題

某室內設計師接受業主委託進行室內設計並施工,但由於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因 此決定由業主支付設計圖設計費以及部分工程款後解約,但雙方並沒有針對著作財產權的…

題目

某室內設計師接受業主委託進行室內設計並施工,但由於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因 此決定由業主支付設計圖設計費以及部分工程款後解約,但雙方並沒有針對著作財產權的 歸屬進行約定,請問該名業主若希望另行僱工按原設計圖完成工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1. (1) 由於設計師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權,因此業主必須取得設計師授權才得以施工
  2. (2) 由於雙方未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屬,因此在重新約定前,業主不得進行施工
  3. (3) 雖然設計師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權,但業主為出資人,仍可以依據該設計圖施工
  4. (4) 雖然設計師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屬於業主,因此業主可以逕行施工

官方答案

(3) 雖然設計師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權,但業主為出資人,仍可以依據該設計圖施工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出資聘請他人完成著作,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著作財產權未約定歸屬者,歸受聘人(設計師)享有,但出資人(業主)得利用該著作。因此設計師仍是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人,業主雖非權利人,仍得本於出資關係利用該設計圖,另行僱工按圖施工,無須再取得授權,亦不必先重新約定歸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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