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冷凍空調裝修丙級 學科

第25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程 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程 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1. (1)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2. (2)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3. (3)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4. (4) 公司

官方答案

(4)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 11 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著作人格權歸受雇人;但著作財產權若契約未特別約定,則歸雇用人享有。本題工程師是為職務撰寫程式,且沒有以契約另行約定,因此重製權這項著作財產權歸公司所有。至於公司與工程師共有,或由全體股東共有,均無法規依據;而歸編寫工程師,則是忽略了「職務上完成」與「未約定時財產權歸雇用人」的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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