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28題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題目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 (1) 雇主考量男性賺錢養家之社會期待,提供男性高於女性之薪資
- (2) 雇主考量女性以家庭為重之社會期待,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
- (3) 雇主事先與員工約定倘其有懷孕之情事,必須離職
- (4)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官方答案
(4)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若須親自哺(集)乳未滿二歲之子女,除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六十分鐘哺(集)乳時間,適用對象並未限定性別,男性員工同樣可以申請,因此屬於法令賦予的權利,不構成歧視。反之,以「男性應賺錢養家」決定薪資高低、以「女性以家庭為重」決定資遣順序,或事先約定懷孕即須離職,都是以性別刻板印象造成的不利差別待遇,屬該法所禁止的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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