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56題
以下對於「例假」之敘述,何者有誤?
題目
以下對於「例假」之敘述,何者有誤?
- (1) 出勤時,工資加倍及補休
- (2) 須給假,不必給工資
- (3) 工資照給
- (4) 每7 日應休息1 日
官方答案
(2) 須給假,不必給工資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休息,其中 1 日為例假、1 日為休息日;第 39 條並規定例假、休息日之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因此例假「須給假」且「工資照給」,選項所述不必給工資明顯有誤。例假原則上不得使勞工出勤,僅於第 40 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得停止假期,工資加倍發給並於事後補假休息。故有誤者為「須給假,不必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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