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74題
經廢止用電或終止契約超過復電規定期限之用電場所,申請重新用電應按
題目
經廢止用電或終止契約超過復電規定期限之用電場所,申請重新用電應按
- (1) 增設
- (2) 復電
- (3) 分戶
- (4) 新設辦理
官方答案
(4) 新設辦理
解析
依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之用電申請相關規定,用電場所經廢止用電或終止契約後,若超過規定期限仍未申請復電,原契約用電容量即告消滅,日後申請重新用電時不得再以「復電」名義辦理,而應視為新設用電,重新提出申請、檢附圖說並繳付線路補助費等。復電僅適用於期限內之暫時停止用電;增設指既有場所增加契約容量,分戶指同一場所分割為多戶,均與本題情形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