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74題

經廢止用電或終止契約超過復電規定期限之用電場所,申請重新用電應按

題目

經廢止用電或終止契約超過復電規定期限之用電場所,申請重新用電應按

  1. (1) 增設
  2. (2) 復電
  3. (3) 分戶
  4. (4) 新設辦理

官方答案

(4) 新設辦理

解析

依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之用電申請相關規定,用電場所經廢止用電或終止契約後,若超過規定期限仍未申請復電,原契約用電容量即告消滅,日後申請重新用電時不得再以「復電」名義辦理,而應視為新設用電,重新提出申請、檢附圖說並繳付線路補助費等。復電僅適用於期限內之暫時停止用電;增設指既有場所增加契約容量,分戶指同一場所分割為多戶,均與本題情形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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