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39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1. (1) 放無薪假期間
  2. (2) 職災醫療期間
  3. (3) 請事假期間
  4. (4)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官方答案

(4)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平均工資的定義是:以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的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因此這六個月的工資與日數都要列入。至於因職業災害尚在醫療期間、與雇主協議留職停薪(放無薪假)、請事假等未實際提供勞務或未支薪的期間,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明定其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以免分母被虛增、平均工資被壓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