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11題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題目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1. (1) 經濟
  2. (2) 環境
  3. (3) 社會
  4. (4) 科技

官方答案

(2) 環境

解析

環境基本法第3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以求永續發展;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時,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這就是所謂「環境優先」原則,目的是避免開發行為造成無法回復的生態破壞,因為環境一旦受損,事後再多的經濟利益也難以補救,故選環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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