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63題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題目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檢驗期限為何?
- (1) 每六個月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 (2)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
- (3)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 (4) 每三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官方答案
(2) 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3) 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解析
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並且每年至少停電檢驗一次,以確認絕緣、接地及保護裝置功能正常。每三個月至少檢驗一次並不是法規規定的最低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