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1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 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 謂?

  1. (1)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2. (2) 圖利罪
  3. (3) 背信罪
  4.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1)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行為人主觀上基於行賄意思,客觀上對公務員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而所求者為公務員職務範圍內應為或不應為、並未違背職務的行為,即成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若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而給予賄賂,則屬違背職務行賄罪,不法內涵與刑責均較重。圖利罪是公務員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背信罪是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違背任務,致生財產損害,二者構成要件與本題不同。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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