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68題
下列哪些情事,地方主管機關可廢止承裝業之登記?
題目
下列哪些情事,地方主管機關可廢止承裝業之登記?
- (1) 有竊電行為或與他人共同竊電,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
- (2) 五年內受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三次
- (3) 以登記執照借與他人使用
- (4) 未經核准擅自施工因而有發生危險之虞
官方答案
(1) 有竊電行為或與他人共同竊電,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3) 以登記執照借與他人使用
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 學科
第68題
下列哪些情事,地方主管機關可廢止承裝業之登記?
(1) 有竊電行為或與他人共同竊電,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3) 以登記執照借與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