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丙級 學科
第75題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 百分比?
題目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 百分比?
- (1) 80
- (2) 70
- (3) 60
- (4) 90
官方答案
(1) 80
解析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的照明若連續使用3小時以上,屬於連續負載;為避免分路導線及保護裝置長期過載發熱,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其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80%。例如分路額定20安培時,照明連續負載應在16安培以下。90%、70%、60%均非本題所問的上限,故選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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