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丙級 學科
第19題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 百分比?
題目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 百分比?
- (1) 80
- (2) 60
- (3) 90
- (4) 70
官方答案
(1) 80
解析
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營業場所(商店、餐廳等)之照明,若連續使用時間達 3 小時以上,屬連續負載,其分路負載不得超過該分路額定之 80%,以預留餘裕、避免過載發熱。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 80%。其他百分比 60%、70%、90% 均不符連續負載 80% 之上限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