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丙級 學科

第19題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 百分比?

題目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 百分比?

  1. (1) 80
  2. (2) 60
  3. (3) 90
  4. (4) 70

官方答案

(1) 80

解析

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營業場所(商店、餐廳等)之照明,若連續使用時間達 3 小時以上,屬連續負載,其分路負載不得超過該分路額定之 80%,以預留餘裕、避免過載發熱。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 80%。其他百分比 60%、70%、90% 均不符連續負載 80% 之上限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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