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甲級 學科

第60題

依「營造業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技術士應於工地現場依其專長技能及作業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或品 質控管,違反本條規定情節重大者,依同法第53 條予以

題目

依「營造業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技術士應於工地現場依其專長技能及作業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或品 質控管,違反本條規定情節重大者,依同法第53 條予以

  1. (1) 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
  2. (2) 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3. (3) 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
  4. (4) 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之處分

官方答案

(1) 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

解析

依「營造業法」第29條,技術士應於工地現場依其專長技能及作業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或品質控管;同法第53條規定,技術士違反第29條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停止其執行營造業業務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題目明載「情節重大者」,故適用停止執行業務處分。選項2為一般違反之罰鍰,非情節重大;選項3、4期間與金額均與法條不符。故答案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停止執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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