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甲級 學科
第76題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題目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應設有高度90 公分以上之上欄杆
- (2) 以木材構成者, 腳趾板高度應在十公分以上
- (3) 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中欄杆與樓板或地板間之空隙者,得不設腳趾板
- (4) 以鋼管構成之上欄杆、中間欄杆及杆柱之直徑均不得大於3.8 公分
官方答案
(1) 應設有高度90 公分以上之上欄杆、(2) 以木材構成者, 腳趾板高度應在十公分以上、(3) 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中欄杆與樓板或地板間之空隙者,得不設腳趾板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護欄上欄杆高度應在90公分以上(選項1正確);木材構成者腳趾板高度應在10公分以上(選項2正確);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中欄杆與樓板間空隙者,得不設腳趾板(選項3正確)。選項4規定鋼管直徑「不得大於3.8公分」錯誤,法規規定鋼管外徑不得小於3.8公分(至少3.8公分),故選項4有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