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甲級 學科

第76題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題目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 (1) 應設有高度90 公分以上之上欄杆
  2. (2) 以木材構成者, 腳趾板高度應在十公分以上
  3. (3) 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中欄杆與樓板或地板間之空隙者,得不設腳趾板
  4. (4) 以鋼管構成之上欄杆、中間欄杆及杆柱之直徑均不得大於3.8 公分

官方答案

(1) 應設有高度90 公分以上之上欄杆、(2) 以木材構成者, 腳趾板高度應在十公分以上、(3) 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中欄杆與樓板或地板間之空隙者,得不設腳趾板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護欄上欄杆高度應在90公分以上(選項1正確);木材構成者腳趾板高度應在10公分以上(選項2正確);以金屬網、塑膠網遮覆上欄杆、中欄杆與樓板間空隙者,得不設腳趾板(選項3正確)。選項4規定鋼管直徑「不得大於3.8公分」錯誤,法規規定鋼管外徑不得小於3.8公分(至少3.8公分),故選項4有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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