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泥水甲級 學科
第21題
依「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之規定,磚造圍牆之牆身高度不得超過
題目
依「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之規定,磚造圍牆之牆身高度不得超過
- (1) 1m
- (2) 1.7m
- (3) 1.3m
- (4) 2. 5m
官方答案
(2) 1.7m
解析
依《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第 17 條規定,磚造圍牆(非承重牆)之牆身高度不得超過 1.7 公尺,且其長度與高度之比不得超過 15。若超過此限制需增設構造柱或其他補強措施。選項 1 的 1m 過於保守,選項 3 的 1.3m 為舊版或誤記數值,選項 4 的 2.5m 則超過規範容許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