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56題
根據「勞動基準法」之定義,幾歲以下之人員不得受雇為從事工作之員工?
題目
根據「勞動基準法」之定義,幾歲以下之人員不得受雇為從事工作之員工?
- (1) 18 歲
- (2) 15 歲
- (3) 16 歲
- (4) 17 歲
官方答案
(2) 15 歲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45條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僅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例外。因此「不得受雇」的門檻是15歲。15歲以上未滿16歲者屬童工,雇主雖可僱用,但另有工時、例假及夜間工作等特別限制,並非完全禁止。故本題應選1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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