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18題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
題目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
- (1) 增進市容觀瞻
- (2) 加速都市更新
- (3) 維護全民福祉
- (4) 滿足國民需求 ,特制定建築法
官方答案
(1) 增進市容觀瞻
解析
建築法第1條明定立法目的: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特制定本法。因此四個並列目的中的最後一項為增進市容觀瞻。加速都市更新、維護全民福祉、滿足國民需求雖屬政策目標,但並非建築法第1條所條列的立法目的文字,故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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