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18題

雇主對勞工於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 工踏穿墜落,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題目

雇主對勞工於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 工踏穿墜落,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1. (1) 四十五
  2. (2) 四十
  3. (3) 三十
  4. (4) 三十五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設安全護網

官方答案

(3) 三十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勞工在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或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的屋頂作業時,雇主應在屋架上鋪設具適當強度、寬度至少三十公分的踏板,或改設安全護網,以防止勞工踏穿屋頂墜落。三十公分是法定最小寬度;三十五、四十、四十五公分雖較寬,但並非條文規定的最低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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