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16題
依107 年6 月13 日修訂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 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題目
依107 年6 月13 日修訂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 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 (1) 配偶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 (2) 甲承辦案件時,明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因自認為人公正,故不自行迴避
- (3)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 (4) 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兒子乙
官方答案
(3)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關係人若經由公開競爭程序取得政府標案,屬於法定例外情形,不違反本法。選項3中關係人丁係依《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年度採購標案,程序公開透明,故不違法。相對地,選項1配偶請託關說、選項2知有衝突未自行迴避、選項4要求受監督機關聘用兒子,均屬本法禁止之利益衝突或圖利行為,違反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