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16題

依107 年6 月13 日修訂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 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題目

依107 年6 月13 日修訂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 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1. (1) 配偶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2. (2) 甲承辦案件時,明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因自認為人公正,故不自行迴避
  3. (3)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4. (4) 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兒子乙

官方答案

(3) 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關係人若經由公開競爭程序取得政府標案,屬於法定例外情形,不違反本法。選項3中關係人丁係依《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年度採購標案,程序公開透明,故不違法。相對地,選項1配偶請託關說、選項2知有衝突未自行迴避、選項4要求受監督機關聘用兒子,均屬本法禁止之利益衝突或圖利行為,違反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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