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36題

對於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應如何處置?

題目

對於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應如何處置?

  1. (1) 應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
  2. (2) 無特別規定,以方便丟棄即可
  3. (3) 與一般廢棄物一起處置
  4. (4) 應分類置於回收桶內

官方答案

(1) 應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

解析

沾染油污之破布、紙屑因油份氧化蓄熱易產生自燃,屬火災防範重點。依消防安全觀念,此類廢棄物應蓋藏於不燃性容器內,避免通風助燃並隔絕火源;隨意丟棄、與一般廢棄物混置或僅回收分類,均無法防止自燃引發火災,故以不燃性容器處置為正確做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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