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76題

建築法中所指的建造行為是指新建及

題目

建築法中所指的建造行為是指新建及

  1. (1) 重建
  2. (2) 修建
  3. (3) 改建
  4. (4) 增建

官方答案

(2) 修建、(3) 改建、(4) 增建

解析

建築法第 9 條規定,建造行為包括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四種。增建是在原建築物上增加面積或高度;改建是將建築物部分拆除後,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修建是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頂中任何一種有過半的修理或變更。至於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後重行建築,屬於「新建」的情形,並非獨立的建造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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