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乙級 學科
第44題
各級主管機關得指派人員並提示有關執行職務上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進入發生噪音 或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之公、私場所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對於前項之檢查或…
題目
各級主管機關得指派人員並提示有關執行職務上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進入發生噪音 或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之公、私場所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對於前項之檢查或鑑定,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本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或鑑定者,處規 避、妨礙或拒絕之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
- (1) 四
- (2) 六
- (3) 五
- (4) 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強制執行檢查或鑑定
官方答案
(4) 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強制執行檢查或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