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丙級 學科

第25題

水泥、石灰等袋裝材料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

題目

水泥、石灰等袋裝材料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

  1. (1) 20 層
  2. (2) 10 層
  3. (3) 3 層
  4. (4) 5 層

官方答案

(2) 10 層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建築施工慣例,水泥、石灰等袋裝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0層,並應採交錯堆放、墊高防潮、離牆存放。超過10層易發生倒塌危害、底層受潮結塊或袋破洩漏,10層為公認安全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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