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丙級 學科

第39題

為確保施工品質,如發現缺失應通知

題目

為確保施工品質,如發現缺失應通知

  1. (1) 設計人
  2. (2) 起造人
  3. (3) 承造人
  4. (4) 業主限期改善

官方答案

(3) 承造人

解析

依建築法第75條及營造業法第27條,承造人(營造業)負責施工品質與工程安全。現場發現缺失時,監工人員應通知承造人限期改善;設計人負責設計審查,起造人為發包單位,業主非法定施工責任主體。通知承造人符合法定責任歸屬與施工管理實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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