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丙級 學科
第26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詐欺罪
- (3) 未違反法令
-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包括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等)之利益。本題首長要求其主管機關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二親等血親)擔任工友,係藉職務之便使特定親屬獲取任用利益,構成利益衝突迴避情事,違反該法。此非詐欺(選項2)或侵占(選項4)等刑事財產犯罪,亦非未違反法令(選項3)。故正確答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