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泥水─砌磚丙級 學科

第28題

當工作場所失火時,宜

題目

當工作場所失火時,宜

  1. (1) 設法滅火並通知有關人員
  2. (2) 走避不顧
  3. (3) 自行處理
  4. (4) 靜候營造廠負責人來處理

官方答案

(1) 設法滅火並通知有關人員

解析

工作場所失火時,應立即設法滅火(在安全可行範圍內)並通知有關人員,同時依消防規定通報。走避不顧、自行處理或靜候負責人,皆可能延誤滅火時機或擴大災害,故以滅火並通知為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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