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泥水─砌磚丙級 學科
第18題
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幾公尺?
題目
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幾公尺?
- (1) 10
- (2) 9
- (3) 12
- (4) 11
官方答案
(2) 9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磚構造的規定,磚造建築物的高度不得超過9公尺。原因是未加鋼筋補強的磚牆屬於脆性構造,主要靠自重與砂漿黏結抵抗水平力;高度愈高,牆底承受的壓力與地震時的傾覆力矩愈大,耐震能力愈顯不足。因此規範以9公尺為上限,並配合牆厚、牆長及扶壁等限制,以確保結構安全。10、11、12公尺均超過此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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