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泥水─粉刷乙級 學科

第1題

下列何者負公共工程品質無瑕疵的完全責任?

題目

下列何者負公共工程品質無瑕疵的完全責任?

  1. (1) 施工廠商
  2. (2) 工程主辦機關
  3. (3) 工程監造、專案管理廠商
  4. (4) 工程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1) 施工廠商

解析

依政府採購法及工程契約規定,施工廠商是履約的主體,應依設計圖說與施工規範施作,對所承攬工程的施工品質負完全責任,並負瑕疵擔保與保固責任。工程主辦機關負責規劃、發包與督導;監造及專案管理廠商負責查核、監督施工品質;工程主管機關屬行政監督層級。三者均為監督管理角色,並非負「品質無瑕疵」完全責任之人,故選施工廠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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