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泥水─粉刷乙級 學科
第24題
噪音管制區內之營建工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營建 工程違反本項規定者,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得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
題目
噪音管制區內之營建工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營建 工程違反本項規定者,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得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 上
- (1) 十五
- (2) 十八
- (3) 十六
- (4) 十七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2) 十八
解析
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營建工程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的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違反者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符合標準時,得處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罰鍰上限即18萬元,故選「十八」;15、16、17萬元均非規定的最高罰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