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泥水─粉刷乙級 學科
第17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
- (1) 30
- (2) 60
- (3) 20
- (4) 10 分鐘之休息
官方答案
(1) 30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休息時間。本題問一般原則,故為30分鐘;10分鐘、20分鐘均低於法定最低休息時間,60分鐘雖較長,仍非條文所定之最低標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