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粉刷乙級 學科

第4題

雇主對於自高度在

題目

雇主對於自高度在

  1. (1) 四
  2. (2) 三
  3. (3) 五
  4. (4) 六公尺以上之場所投下物體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滑槽、承受設備,並指派監視人員

官方答案

(2) 三

解析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雇主對於自高度在三公尺以上之場所投下物體,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滑槽、承受設備,並指派監視人員監督作業。此處規定的起始高度門檻即為三公尺,故選項2正確。四、五、六公尺雖然也都超過此門檻,但題目問的是法規所定的最低高度,須以三公尺為準,不可誤以為高度越高才須設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