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粉刷乙級 學科

第66題

建築法中所指的建造行為是指新建及

題目

建築法中所指的建造行為是指新建及

  1. (1) 重建
  2. (2) 修建
  3. (3) 改建
  4. (4) 增建

官方答案

(2) 修建、(3) 改建、(4) 增建

解析

建築法第9條規定,本法所稱建造係指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四種行為。增建是在原建築物上增加面積或高度;改建是將建築物一部分拆除後改建;修建則是建築物的修繕與變更。至於「重建」並非獨立列舉的建造行為,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依同條規定屬於「新建」的範圍。因此除新建外,還包括修建、改建、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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