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泥水─粉刷乙級 學科

第22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1. (1)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2. (2)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3. (3)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4. (4)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官方答案

(2)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有流產病史的孕婦,職業安排應以降低流產風險為原則:避免砷、鉛等生殖毒性物質暴露,避免重體力勞動,也要避免每班長時間站立(例如7小時以上)。提舉3公斤並非該指引的絕對門檻,孕婦的提舉限制通常會依孕期、醫師評估及作業頻率調整,因此將「避免提舉3公斤重物」列為共同建議並不正確,選項2為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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