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泥水─粉刷丙級 學科

第45題

當工作場所失火時,宜

題目

當工作場所失火時,宜

  1. (1) 靜候營造廠負責人來處理
  2. (2) 自行處理
  3. (3) 設法滅火並通知有關人員
  4. (4) 走避不顧

官方答案

(3) 設法滅火並通知有關人員

解析

火災發生時應把握初期滅火時機,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消防及相關人員,並在自身安全無虞下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滅火;若火勢無法控制,應依逃生路線疏散。靜候他人處理會延誤黃金時間,自行處理而未通報可能使其他人不知情,走避不顧則未盡告知與協助義務,均不適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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