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泥水─粉刷丙級 學科
第2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 (1) 職災醫療期間
- (2) 請事假期間
- (3)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 (4) 放無薪假期間
官方答案
(3)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解析
平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以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計算;因此「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個月」正是法定採計區間,其工資日數得列入。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條,職業災害尚在醫療期間、請事假及放無薪假期間之工資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以免因未提供勞務而影響平均工資。故選3,其餘1、2、4均屬應扣除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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