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泥水─粉刷丙級 學科

第15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1. (1) 向急救中心聯絡
  2. (2) 速請醫師
  3. (3) 不輕易移動傷患
  4. (4)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官方答案

(4)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脊柱或頸部可能受傷時,任何不當的扭轉或彎折都可能造成脊髓二次傷害,甚至導致癱瘓。正確原則是:不輕易移動傷患、使頭頸與軀幹保持一直線、立即聯絡119並請求醫師支援,等待受過訓練的人員以頸圈、長背板等器材固定後整體平移送醫。選項4所稱「無合用器材時由2人徒手搬運」不符原則,仍應先固定、以硬板搬運,故為非適當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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