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28題

供勞工上下高處使用之梯子,其總高度不得超過

題目

供勞工上下高處使用之梯子,其總高度不得超過

  1. (1) 2 公尺
  2. (2) 3 公尺
  3. (3) 9 公尺
  4. (4) 20 公尺

官方答案

(3) 9 公尺

解析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64 條第 2 項:供勞工上下高處使用之梯子,其總高度不得超過 9 公尺。超過 9 公尺時應設置樓梯、斜道或電梯等設備,以確保勞工上下安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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