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39題

以下何項理由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題目

以下何項理由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1. (1) 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2. (2) 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3. (3) 勞工本身已無工作意願時
  4. (4)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官方答案

(3) 勞工本身已無工作意願時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