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13題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從事工作,稱之為
題目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從事工作,稱之為
- (1) 獨立作業
- (2) 連續作業
- (3) 協調作業
- (4) 共同作業
官方答案
(4) 共同作業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之定義,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共同從事工作者,稱為共同作業。此時原事業單位應負統合管理責任,須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實施協議組織與危害告知、辦理承攬管理及教育訓練,並協調各施工界面,以避免交叉作業造成危害。獨立作業、連續作業與協調作業均非此法定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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