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15題
無論採用何種化學摻料(黏著劑)做為面磚貼著之材料,至少須通過何種試驗證明其黏著力 不小於6 k g f / cm
題目
無論採用何種化學摻料(黏著劑)做為面磚貼著之材料,至少須通過何種試驗證明其黏著力 不小於6 k g f / cm
- (1) 拉拔試驗
- (2) 剪力試驗
- (3) 抗彎試驗
- (4) 壓力試驗
官方答案
(1) 拉拔試驗
解析
面磚黏著力係指貼著材料與面磚或底層間抵抗垂直拉脫的能力,故須以拉拔試驗測定,將拉拔頭黏於面磚表面,以拉力機施加垂直拉力,記錄破壞時之最大拉力除以受力面積,求出黏著強度,至少須達6 kgf/cm²。剪力試驗測水平滑動抵抗,抗彎與壓力試驗分別測撓曲與抗壓,均無法直接驗證拉脫黏著力。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