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56題
雇主對於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應如何處置?
題目
雇主對於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應如何處置?
- (1) 無特別規定,以方便丟棄即可
- (2) 與一般廢棄物一起處置
- (3) 應分類置於回收桶內
- (4) 應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
官方答案
(4) 應蓋藏於不燃性之容器內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染有油污之破布、紙屑等可燃性廢棄物,因油脂氧化可能蓄熱自燃,遇火源亦極易引燃,應置於不燃性(金屬)容器內並加蓋,遠離火源、定期清運。任意丟棄或與一般廢棄物混合,容易堆積蓄熱而起火;即使分類置於回收桶,桶體與內容物仍屬可燃材質,無法阻絕火源與空氣,防護效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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