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30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 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3)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4)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官方答案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8條,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即停止利用(第1項);首次行銷應提供免費拒絕方式(第2項);違規未改正按次處2萬至20萬元罰鍰(第4項)。當事人之拒絕權為絕對權利,不因曾給予書面同意而喪失,隨時得撤回同意或拒絕行銷,故選項2「當事人即不得拒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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