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乙級 學科

第52題

雇主對於自高度在

題目

雇主對於自高度在

  1. (1) 六
  2. (2) 四
  3. (3) 五
  4. (4) 三公尺以上之場所投下物體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滑槽、承受設備,並指派監視人員

官方答案

(4) 三公尺以上之場所投下物體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滑槽、承受設備,並指派監視人員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有關墜落、飛落防止之規定,雇主對於自高度在三公尺以上之場所投下物體,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滑槽、承受設備,並指派監視人員從事警戒與指揮,以防範物體飛落傷害。本題所定高度門檻為三公尺,旨在當物料自較高處拋落可能危及下方人員時,必須以滑槽導引下落路徑、以承受設備承接,並由專人監視,落實落物管理與作業區隔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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