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泥水─面材舖貼丙級 學科

第80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1. (1)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2. (2)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3.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4. (4)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官方答案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6 條規定,有流產病史之孕婦,雇主應避免其從事提舉 10 公斤以上重物之作業。選項 3 稱「避免提舉 3 公斤重物」較法規規定嚴格許多,屬非正確敘述。其他選項如避免長時間站立、避免砷鉛暴露、避免重體力勞動均符合孕婦健康保護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