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乙級專案 電器修護乙級 學科
第1題
依據中華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高溫作業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題目
依據中華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高溫作業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 (1) 5 小時
- (2) 6 小時
- (3) 7 小時
- (4) 7 . 5 小時
官方答案
(2) 6 小時
解析
依「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規定,高溫作業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且須依作業環境溫度分級配置適當的休息時間。此規範的目的在於降低勞工每日累積的熱暴露量,預防熱衰竭、熱痙攣與中暑等熱危害。選項 5 小時較法定上限更短,並非規定的上限;7 小時與 7.5 小時則均已超過 6 小時的上限,故以 6 小時為正確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