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電器修護乙級 學科
第12題
與公務機關有業務往來構成職務利害關係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與公務機關有業務往來構成職務利害關係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與公務機關承辦人飲宴應酬為增進基本關係的必要方法
- (2) 機關公務員藉子女婚宴廣邀業務往來廠商之行為,並無不妥
- (3) 將餽贈之財物請公務員父母代轉,該公務員亦已違反規定
- (4) 高級茶葉低價售予有利害關係之承辦公務員,有價購行為就不算違反法規
官方答案
(3) 將餽贈之財物請公務員父母代轉,該公務員亦已違反規定
解析
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不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也不得收受餽贈,更不得藉子女婚宴等名義廣邀往來廠商。財物即使請公務員的父母代為轉交,實質上仍是由公務員本人收受,同樣構成違反規定的行為。以低價出售高級茶葉給有利害關係的承辦人,屬於變相的不當利益,不能因為「有價購」就主張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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