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電器修護丙級 學科
第12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消防講習
- (2) 環境講習
- (3) 衛生講習
- (4)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官方答案
(2)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其負責人或代表人應接受環境講習(環境教育課程)。消防講習、衛生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各有不同法源與適用對象,與違反環保義務無關,故選環境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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