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乙級專案 鑄造乙級 學科

第67題

凡在廠或公司工作達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應享有幾天特別休假

題目

凡在廠或公司工作達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應享有幾天特別休假

  1. (1) 五
  2. (2) 七
  3. (3) 九
  4. (4) 十一天

官方答案

(2) 七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給予特別休假: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為3日;一年以上未滿二年為7日;二年以上未滿三年為10日。題目「工作達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以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之最低區間對應7日,為常見題意所指。故選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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