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乙級專案 鑄造乙級 學科
第67題
凡在廠或公司工作達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應享有幾天特別休假
題目
凡在廠或公司工作達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應享有幾天特別休假
- (1) 五
- (2) 七
- (3) 九
- (4) 十一天
官方答案
(2) 七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給予特別休假: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為3日;一年以上未滿二年為7日;二年以上未滿三年為10日。題目「工作達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以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之最低區間對應7日,為常見題意所指。故選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